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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镇2017年烤烟生产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1653/2017-00005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3-27
发布时间: 2017-03-2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磨府〔2016〕122号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2017年烤烟生产任务及考核

  办法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我镇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步伐,充分发挥烤烟产业带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现将《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2017年烤烟生产任务及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8日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2017年烤烟生产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2017年烤烟生产工作,全面完成烤烟生产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面积数

  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考核总分100分,实行年终考核(具体办法及分值见2017年综合目标责任书)。

  (一)对村的考核(见附件):

  在烟叶收购完成后,以各村为单位,以亩产量3担以上为考核标准,按照实际产值、产量对完成任务的村按标准进行奖励(最终以烟站提供的收购入库量为依据进行考核)。

  完成产量任务80%的村,每担奖励工作经费3元;

  完成产量任务100%的村,每担奖励工作经费5元;

  超出产量任务的村,超出部分每担奖励工作经费10元。

  (二)对农户的奖励

  以每亩3担的产量为标准计算面积,烤烟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农户,每担奖励10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和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烤烟生产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切实加强对烤烟生产的组织领导。要立即召开村社干部会、


  群众会,落实烤烟种植任务,安排部署烟叶生产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协调和处理烤烟生产日常事务,坚持“规模适度、科技兴烟”,抓好人地对号、烟地冬耕及备肥;坚持适时早栽,100%地膜覆盖;坚持产前,产中全方位监管,全面做到“十无一度”。确保把烟叶生产各项环节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生产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烟叶政策性保险投入,降低烟农自然灾害风险。其中财政负担20元/亩,烟草公司负担16元/亩,种烟农户自交4元/亩保费,合计40元/亩,每亩保额提高到1200元。区政府将从设施管护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2017年按区烟办、区烟草公司统一规划的新建烤房补贴10000元/间。严格执行烟叶生产激励措施,在税收返还等方面对种烟重点村、种植大户进行倾斜,确保种植任务完成。

  (三)严格逗硬考核奖惩。将烤烟生产工作纳入对各村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予以管理,镇政府将不定期对各村烤烟面积落实、烟地预留、整地起垄、大田移栽管理、烟叶收购等阶段工作进行督查。严格逗硬奖惩,对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在综合目标考核中作扣分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2017年烤烟考核面积分解表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2017年烤烟考核面积分解表

  单位:亩、担、万元
村别 考核面积 产 量 产 值 创税 备注
百胜村 600 1800 198 39.6  
工农村 200 600 66 13.2  
长青村 300 900 99 19.8  
金包村 100 300 33 6.6  
中华村 200 600 66 13.2  
磨滩村 150 450 49.5 9.9  
马安村 700 2100 231 46.2  
佛岩村 200 600 66 13.2  
金华村 100 300 33 6.6  
碧松村 200 600 66 13.2  
照山村 100 300 33 6.6  
龙桥村 120 360 39.6 7.92  
金堂村 50 150 16.5 3.3  
合 计 3020 9060 996.6 1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