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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流划分及河段长协调原则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7-28 字体: [ ]
  关于河流划分及河段长协调原则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切实规范河长制管理工作,现将我乡河流划分及河段长协调原则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流划分

  根据河流流经的行政区划,划分为跨乡镇河流、跨村河流三个类型。

  (一)跨乡镇河流:没有跨县区、在昭化区境内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街道)的河流。

  (二)跨村河流:在晋贤乡境内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的河流。

  二、河段长协调原则

  (一)乡、村级河段长在管辖区域范围内要建立协调机制,协调处理辖区内河流相关事宜。

  (二)同一条河流有上、下游关系的河段长在河长制工作中,要形成上下游河段长协调机制。原则由下游的河段长负责牵头协调处理或上报该河流各河段相关问题;通过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下游河段的河段长上报上一级河段长;下游河段的河段长不组织、协调及处理相关问题时,其上游河段长也可向上一级河段长上报相关问题。

  (三)各级河段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河段的河长制工作,并对上一级河段长负责,对不能协调处理的事项应按行政区划及流域逐级上报。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总河段长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