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半年工作总结
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工作出发点,按照区食安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乡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责。我乡调整充实了由政府乡长仲明轩同志为主任、政府副乡长李惠蓉同志为副主任、乡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食安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一次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决定和解决相关事项问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按照区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创建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对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结合安全月活动,通过会议、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对干部、群众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积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按时参加全区的各类培训,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能力,增强了各级干部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食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实施最严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1、明确乡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重点。年初,根据我乡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营摊点少、规模小的特点,确定以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粮、油、蔬菜、豆制品、饮料、畜禽肉类、儿童食品等类产品为监管重点品种,确定机关单位、学校食堂、农村群体性聚餐等为重点区域,确定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和整治。
2、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重要节假日期间突击检查相结合。以乡食安办牵头,每月一次例行巡查,重点对场镇副食品经营门店、推点、餐饮店、农村小卖部、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要节假日之前,再次进行专项突击检查,对发现有违禁、伪劣、过期食品等问题后,立即现场发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充分保障了全乡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检查与备案管理。进一步落实了乡食安办与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和备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做到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由村协管员负责到现场检查、到乡食安办备案;凡100人以上的,由乡食安办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并备案,确保了我乡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乡农业站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对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规范,对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设立了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确保产地准出检测覆盖率达到了100%。
5、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6、健全网络,建立长效机制。我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明确了乡网格员为乡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管员,村网格员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网络监管覆盖率100%;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与区实现了统一。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乡已做了大量的工作,群众对乡食安办的工作也比较认可,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主要原因:一是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且农村群众居住分散,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食品安全仅仅依靠食安办和村协管员,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二是食安办具体责任人及村协管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三是部分食品经营单位条件差、进货渠道不规范;小餐饮店和小型食品摊点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经营户法治意识还较淡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大检查巡查整治力度。严厉整治场镇、农村无照销售、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单位违规露天经营食药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食药卫生安全工作。
2、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发挥社会监督机制。
4、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向区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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