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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乡公文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9-25 字体: [ ]
  
  射箭乡公文管理制度  
一、文件签发、收发、传阅、借阅制度

  1.党委、政府文件由党政办起草,各部门文件由各部门起草;文件起草后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审核、编号,再报乡长、书记签发。

  2.文件收发。县级以上文件及县级有关部门来文由党政办登记后送主要领导批示,按主要领导批示分送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阅办,阅办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文件原件由党政办保存。原则上当天收到的文件当天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两天。

  3. 各部门以党委、政府名义上报材料须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发文按行文制度办理。

  4. 文件借阅。确需借阅有关文件,需在党政办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