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黄龙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黄龙砂石加工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黄龙砂石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黄金村
3、建设单位:广元宏杉建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原料堆放场、成品堆放场、生产加工区、沉淀池、办公生活用房,并配套完成供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新建1条砂石加工生产线,设计达到年产30万吨砂石生产能力,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作业方式,对施工弃渣要及时清运、规范堆存、不得随意堆放。弃土运送至指定渣场堆存,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洗砂废水、洗车废水通过浓缩罐、压滤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农灌,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破碎筛分、输送工序拟采用封闭车间及封闭输送带,并在上方设置自动雾化喷淋洒水降尘;进出场的运输车辆覆盖严实。厂区内设置专门的洗车平台,出场时对车辆底盘、车轮和车身周围冲洗干净,不带尘上路;物料堆场全部覆盖,覆盖网(布)用重物压实,安装固定式、移动式喷淋装置,喷洒面积要覆盖整个物料场。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封闭厂房等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得生产,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淤泥,通过压滤干化处理后用于周边低洼地回填、绿化用土、或送至砖厂作为制砖原料;废絮凝剂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