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1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8725259
通讯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昭化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628021
2020年6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昭化城区欧家河雨污管网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昭环办函〔2020〕11号 |
2020-5-6 |
2 |
关于《广元市昭化区城区城中村棚户区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昭环办函〔2020〕12号 |
2020-5-13 |
3 |
关于《广元蜀北中医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昭环办函〔2020〕18号 |
202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