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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24日拟对食品家居与扶贫农产品配套包装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5-24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24日对食品家居与扶贫农产品配套包装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食品家居与扶贫农产品配套包装厂新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242021528(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食品家居与扶贫农产品配套包装厂新建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泉坝村

广元杰诺印务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食品家居与扶贫产品包装生产厂房9000平方米,普箱生产线2条、彩箱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办公楼、倒班房500平方米。项目占地16亩。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也可根据需要用于料场喷淋或车辆轮胎清洗。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运营期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m3/d)处理后达标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同其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5m3/d)处理后达标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运营期印刷废气通过封闭印刷车间(高3m,面积为50㎡)、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等方式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风量为5000m3/h的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音器、夜间不生产(22:00-6:00)、加强管理等方式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回收并及时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区住建局指定场所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尽量避开雨季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避免土石方长时间堆放。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和沉砂池,雨水经沉砂池沉清后外排。施工完成后,尽快采取绿化措施进行迹地恢复。营运期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经新建固废间(10㎡)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油墨桶、生活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