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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广元市昭化区龙门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1-11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432

地址: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昭化区龙门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友信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路线全长575.245mK0+000K0+240段为既有Y005线连接规划省道S224的连接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K0+240K0+575.245段路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8.5m,路线全长575.245m。新建桥梁86m/1座(采用2*40m预应力砼简支T梁)。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1.废气:施工期废气采取设置围挡;硬化运输路面;定期洒水;水泥混凝土与沥青混凝土外购;建材堆放采用毡布覆盖;建筑垃圾、弃土、粉料蓬布遮盖运输等措施控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运营期扬尘污染相对较小。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作农肥;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桥梁建设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不涉水施工;改进施工工艺,减小机械运行中的漏油污染;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河道。运营期路面径流通过道路两侧的排水沟收集,最终排入地表沟渠;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

3.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禁止夜间施工;临近敏感点设置简易隔声障。运营期合理规划布局;加强路面维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禁止超速行驶。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弃土及时运送至弃土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尽量减少占地、文明规范施工作业,表土剥离用于后期复耕复垦;弃土场防护、截排水措施;枯水期施工,不涉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