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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8-02 字体: [ ]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制定整改具体措施,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调整整改措施。

(三)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强化督促检查。局党组对照整改方案和目前进展情况,进一步梳理细化目标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逐一落实、逐项销号,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不彻底、死灰复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我局会同区综合执法局到昭化镇、射箭镇、磨滩镇、王家镇、柏林沟镇、清水镇、卫子镇督促属地政府开展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拆除工作,对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人员进行了现场约谈,向卫子镇、清水镇、柏林沟镇下发了整治函。二是会同区规划编研中心等部门对全区混凝土搅拌站点位进行了规划布置,目前已经市住建局专家会审定,待报市人民政府审议。三是全面开展问题举一反三,督促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的巡查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

(二)针对“落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政务大厅窗口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教育,督促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切实提高在线项目审批件数;二是局政务大厅住建窗口作为在线审批牵头人,组织发改、自然资源、水利、行政审批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员单位对今年工改工作进行了研究,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线上审批,严禁隐形审批。

(三)针对“个别重点项目征拆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征收中心召开了焦化棚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会,认真研究当前瓶颈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推进工作方案,倒排了工期;二是区征收中心采用“白+黑”“5+2”等方式,加大入户开展征收工作力度和频次。

(四)针对“对全区建筑市场、市政工程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够经常、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上对相关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建管、质安中心等股室对全区建筑市场、市政工程和施工现场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施工、监理项目班子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许可办理、质量安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五)针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用力不够,无证施工,施工、监理班子私自变更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反馈问题项目,我局与区综合执法局进行联系,就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函询督促,确保处置到位。组织建管股对该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警示约谈,要求业主现场负责人严格对监理、施工单位考勤,同时责令监理、施工单位针对前期项目管理人员到岗不齐问题向业主单位作出书面检讨,住建局相关股室加大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管理人员整改不到位的移交区综合执法局,同时扣减诚信分值。二是我局与区卫健局、卫子镇等联系沟通,督促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职责,切实规范项目管理。

(六)针对“房地产项目存在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和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将化解处置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相关单位具体人员,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化解处置有序推进。二是我局会同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召集相关项目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召开协调会予以研判防范。

(七)针对“个别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人就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表态,表示今后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针对“党组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在局党组会议上,就反馈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并由局党组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九)针对“局党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零距离’开展监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与纪检组的日常沟通,每次党组会都邀请纪检组派员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纪监部门监督。

(十)针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巡察反馈问题纳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细化明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的责任清单,纳入监督责任,督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十一)针对“对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班子分析研判不够,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加强对征收中心的监督管理,按制度要求开展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全年了解研判班子运行情况不少于2次,确保班子工作正常运行。

(十二)针对“无据列支、超支、无领导审批列支等不同形式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问题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督促相关经办人提供了依据。二是财务人事项目股负责人在局党组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表示以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局党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三)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核查,据实填补了审批表,并将审批单据实补装到凭证中;二是财务人事项目股负责人在局党组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表示以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票据。同时,局党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四)针对“罚没收入开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罚没收入开票问题进行了核查,据实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相关责任人在局党组会议上,就罚没收入开票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表示以后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相关规定。

(十五)针对“违规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负责人在局党组会议上,就违规列支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表示以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把财务收支关。同时,局党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针对“日常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征收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再次核查,并据实完善了相关资料,将该问题做了书面说明和表态;二是区征收中心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财务支出时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区征收中心组织全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效能手册》,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十七)针对“多联票据无法溯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征收中心全面清理核实票据,已在《广元日报》对遗失的15联票据登报作废处理;二是区征收中心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三是区征收中心建立了《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对财务票据进行台账管理,严格落实票据管理,做到有源可溯。

(十八)针对“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了核查,相关负责人在局党组会议上,就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表示以后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招投标审核把关;二是局党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业主单位进行了约谈,责令业主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不得违规进行招投标活动;三是局党组对建管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加强对业主单位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九)针对“个别项目严重超工期”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对个别项目严重超工期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在局党组会议上,对个别项目严重超工期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监督,严格合同工期实施项目。

(二十)针对“项目增量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对项目增量情况进行了核查,在局党组会议上,对项目增量手续不完备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态,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增量变更程序,严格控制项目增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一)针对“招标资料”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在2024年区住建局党组第六次(扩大)会议上,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法律意识与程序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二)针对“实施项目未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项目办牵头,督促了项目股室,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已竣工项目开展了财务决算;二是局党组组织财务室与区财政局进行了对接,及时受理了已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申请。

(二十三)针对“合同协议关键信息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征收中心分管副主任对项目业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警示谈话;二是区征收中心组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征收补偿协议内部审核制度,并在工作中坚持严格落实;三是区征收中心已与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和沟通,并据实纠正协议中大小写不一致的问题;四是区征收中心分别与反馈问题中的乙方进行核实和沟通,并已据实完善合同签订时间信息。


(二十四)针对“未按合同协议约定支付款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征收中心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区征收中心对该问题进行再次核实,对当时特殊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三是在区征收中心会上强调要按协议约定执行,特别是在补偿金额、兑现时间等方面约定。

(二十五)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组织推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将机关党建工作巡察反馈问题纳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对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上党课、开展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安排,并纳入监督责任清单,督促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确保局党组书记仲明强主持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全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二是区征收中心召开支委会对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集体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有关规定,研究了2024党建工作,对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进行了安排,并严格落实。

(二十六)针对“党建工作资料不规范,存在补记、错记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对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核实整改错误记录,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发生;同时,要求支部副书记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支部会议记录调阅,确保记录真实准确;二是区征收中心已更换使用统一规范的《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并将支部会议、党员会议相关记录全面准确地记录在《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中。

(二十七)针对“发展党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某某同志入党档案纳入了支部管理,并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二是与局里28岁以下年轻干部进行了一对一交流,向他们宣传了党的知识,鼓励他们积极加入党组织,已有2名年轻干部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二十八)针对“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将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巡察反馈问题纳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班子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要求,并制作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公开栏,落实“红黄蓝”三色管理制度,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赋色”,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全年专题研究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1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分管股室干部思想意识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纠偏。三是落实局办公室加强对机关QQ群、微信群的日常管理,确保不发生网络舆情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十九)针对“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计划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方式为主,确保学以致用。

(三十)针对“班子结构不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与局内年轻干部,特别是女干部进行了一对一交流座谈,全面了解了干部个人发展愿望,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确定了培养方向,并利用各类机会积极向组织进行推荐。二是结合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个别谈话等契机,全面及时地向组织报告了班子结构情况,最大程度争取组织的关心。

(三十一)针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个别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法律意识与程序意识,并集中谈话,强调如今后仍有类似问题发生,将严格追责问责。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全力抓好“回头看”。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回潮”。二是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将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努力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