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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现公布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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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并对区政府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谈心谈话。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上的讲话精神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各副区长汇报了2020年述职述廉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指出,要处理好公利与私利、公利与他利关系,维护好国家、集体的利益;要处理好与下级的关系,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处理好与上级的关系,该请示汇报的要请示汇报,该集体决策的要集体决策。会议要求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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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是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当天,区委书记刘自强率队看望慰问一线公安民辅警,向他们送上区委、区政府的节日祝贺和亲切问候,勉励他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区委副书记、区长王静参加慰问活动。 作为平安昭化建设的主力军,一直以来,全区公安系统聚焦聚力防风险、护发展、保平安、促和谐等各项工作,忠实履行维稳护安新使命,充分展现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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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公 告(第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规〔2023〕2号)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情况及征收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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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公 告(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规〔2023〕2号)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情况及征收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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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大朝乡孟江村卫生室)监督结果的公示昭卫公字[2019]17号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刘建益、崔玉梅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于2019年4月24日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计生局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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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伏洪保诊所)监督结果的公示昭卫公字[2019]07号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刘建益、苟国玉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于2019年4月10日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伏洪保诊所的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计生局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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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做好就业扶贫基础数据、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三是因人施策扶持,强化“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就近吸纳、公岗安置”四个精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不落一人、不留一户。四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各级巡视、巡查、审计等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限时整改到位。 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镇党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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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专班队伍。成员单位分别选派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项目用地、地勘、设计等有关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三是建立时间节点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各项工作办结时限,倒逼项目实施单位在4月中旬前,完成代理公司公招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用地、地勘、设计等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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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第40号)一、对7月22日以来从大连市的来(返)广人员,一律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观察期内,上述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二、大连市经广元去往市外地区的人员,到站(场)后马上有专人接走的,可不进行核酸检测;滞留超过2小时的,必须接受核酸检测。三、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