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跨省就医
写信时间 2018-04-17
父亲为事业编制退休人员,母亲为合疗参保农民,跟随子女常住外省,请问如果在外省因病住院是否可以报销?如何报销?报销比例多少?
信件的处理结果
  • 你好! 近日你通过区人民政府信箱咨询跨省就医的报销政策,现根据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据你反映,你父亲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你母亲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均常住外省。为此,你父亲可按相关政策办理异地安置手续,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在昭化区医保局填写《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长期驻外)申请表》备案后,可在异地联网结算医院(未联网的回昭化区医保局报销)住院后直接报销,报销政策为我区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政策。你父亲若未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在外省住院后,需到我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你母亲也一样)。具体报销程序为:在出院后6个月内持患者本人社保卡、出院证、住院总发票、费用清单(均为原件)等(医疗总费用超过两万和外伤均须提供病历复印件)到区医保局医保大厅(区卫计局一楼)办理报销手续(你父亲的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65%;你母亲的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35%)。同时,需要出具住院医院属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839-8725630。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5-03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