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投诉昭化派出所并为父亲讨回公道。
写信时间 2013-09-13
领导你好! 我是广元市元坝区昭化镇摆宴村3组的,父亲胡基均(村长),在6月9日积极配合石龙政府宣传中国梦,培养党员积极分子的时候有不良人员闹事,父亲前去阻挡闹事者,却遭到闹事者的殴打,我父亲也是为了党的工作,为了实现中国梦才遭到村里不良人员的殴打住院,但是昭化派出所却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处理,并且还说,派出所不是为我们一家开的,居然还有这样派出所公务员这样的说话是多么的不负责啊。而且此事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好这件事,这虽然是个殴打他人,但是没有分时间场合,严重的对党的不尊重,对政府的不尊敬,我多次向上级反应这事情,但却得到领导的回复是请昭化分局处理(电话0839 8310200)可是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得到处理,一点效果都没有,我父亲也是为共产党工作,才遭到殴打的,所以请求市长帮助下,让公安部门对此事进行严肃追究,严惩在宣传中国梦的闹事者,闹事者这是对习主席中央精神的严重不敬。敢在宣传中国梦的时候当众闹事,根本没有把党和政府放在眼里,这有损党的形象,有损政府的形象,如果处理不好,今后老百姓怎么看待此事,这将影响今后政府在基层工作的开展,所以请政府对此事引起重视,对闹事者严肃追究责任。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你好!现将你反映的你父亲被打无人管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3年6月9日8时许,昭化镇摆宴村四组何明兵到摆宴村村委会要求村干部解决村上挖水井占地赔偿的问题,到了村上,见摆宴村村社干部陆续到村委会准备开会,何明兵就在村委会大门口将运送凳子的一辆车堵住不让进,与当时在场的村主任胡基军(你父亲)理论,后与胡基军发生抓扯打架,导致胡基军头部、胸部等多处受伤,后经广元市中心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3432.77元。   案发后,昭化派出所及时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及时进行了调查走访,固定了相关证据,以殴打他人受理为行政案件查处。2013年7月9日,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昭化派出所主持双方就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何明兵当面向胡基军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胡基军住院所花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同时,何明兵支付后续医药费2000元,胡基军同意此意见。但胡基军另外提出,何明兵先期垫支的1700元医药费不退,何明兵不同意,双方未达成协议。经调解无效后,派出所告知胡基军民事赔偿部分可走司法程序解决,并多次要求胡基军到区公安分局作法医鉴定,但胡基军以该案不属殴打他人,并称何明兵是扰乱会场、侮辱政府、亵渎中国梦等,至今未去作法医鉴定。另外,经昭化派出调查取证,何明兵的行为不属于扰乱单位秩序。下一步,昭化派出所将书面告知胡基军,限期到分局作法医鉴定,并将依法对何明兵作行政处罚。如还有疑问,欢迎你直接联系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联系电话:0839-5205006)。 感谢你对昭化区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区信箱办   2013-10-29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