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我该怎么办?
写信时间 2012-10-14
区党委政府领导; 你们好! 本人;贾继涛、男、现年28岁,家住青牛乡文书村一组,现有一子,名叫;贾宇 本人于2006年12月12日与妻;孙燕,在元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当时孙家无儿,为孙家留后代(于2006年12月26日,从青牛乡文书村四组迁到青牛乡文书村一组)。而我又在2007年当时刚好赶上(亭子口水利水库移民搬迁实物调查),由于婚姻不幸、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离婚时间于2010年4月23日, 离婚后儿子贾宇由我抚养。 现由于青牛乡文书村一组移民安置工作也快接近尾声,而我却没有安置去向,但我为这件事曾多次问过当地政府领导,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多种多样、(他们说离婚不可享受移民政策、又叫我等候政策)我为此不理解,请问上级领导向我这种情况是否真的这样吗? 那么我想问一下上级领导;1、我是否属于移民对象?2、移民的政策又是什么?3、移民与离婚是否有牵连?4、那么等候政策要等到什么时候?5、什么又是以人为本,那么我作为一个从农人员,我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又如何解决? 很感谢上级领导,抽出你宝贵的时间来看看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呼声,在此感谢 贾继涛
信件的处理结果
  • ***: 你好,你写给广元市元坝区区长反映亭子口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问题的信已批转我局办理,现将你反映的主要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经核实:在实物指标调查阶段你原妻子孙燕当时已登记调查,你及你儿子贾宇当时未赶上实物指标调查登记,未作调查登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后,你及你儿子贾宇户口才迁入文书村一组。又于2010年4月23日离婚,离婚后儿子贾宇由你抚养,且离婚时在淹没线下未分得房产和生产资料。根据以上情况,你和你儿子贾宇不属于移民对象(亭子口工程建设未影响你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现离婚后,你和你儿子贾宇的户籍仍在文书1组未迁出,按文书村1组淹没线上老居民对待。 广元市元坝区扶贫移民局 2012年10月26日

    区扶贫开发办   2012-10-27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