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政府还建房买卖问题
写信时间 2014-12-22
尊敬的区长你好:我是昭化区的一个普通农民,今日来信主要是想咨询一下关于“政府还建房买卖”的相关政策。 昭化区元坝镇有“政府还建房”,有的一家人按规定分得了多套,但是他们自己又用不了那么多。请问这些“还建房”是否可以买卖?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买卖了这些“还建房”,买卖行为是否受法律及政策的保护?这些还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是否可以享受政府补助(即一百元一平米)等。 期盼能够给予解答,谢谢了。祝工作顺利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农民工朋友: 您好!你咨询的政府还建房买卖问题已收悉。由于近段时间我局负责该信访回复的同志外出学习,加之年终忙于迎接考核,造成对您反映问题回复怠慢,在此向您致歉,希望您理解,现就你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政府还建房享受的是国有划拨土地,还建户在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后满五年,到国土管理部门依法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如果进行买卖,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是不予进行房屋登记的。 政府补助政策【昭府办函〔2014〕145号】规定:在2013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昭化区辖区内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房可享受政府1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你若购买该还建房,是不能享受政府补助的。以上就是对您提出问题的回复,希望您理解和支持,感谢您对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广元市昭化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1月8日

    区规划和建设局   2014-12-3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