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青牛乡文书一社移民问题
写信时间 2012-10-10
关于纠正青牛乡文书一社移民山林赔偿错误决定的 请 求 龙区长: 您好 !恕我在您百忙之中对您的打扰。关于青牛乡文书一社在移民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不少村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每次被官官相卫而不了了之。现恳请您能微服私访,明察秋毫,为老百申张正义,主持公道。 亭子口电站的移民搬迁工作已全面铺开并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这一重点工程建设牵涉到辖区上万移民的直接利益,不但心系着区委区府各位领导的心,也牵动着市级、省级及中央很多领导的心。 公正、合法的开展移民工作,不但能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各项工作必须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绝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超越于法律之外的行为存在,比如对移民林山植被及林地的赔偿必须要以国家《林权证》为依据,而不是随心所欲、凭空想象。众所周知,国家山林划分到户是在1984年,根据各村、社的实际户头及各户实有人口多少进行山林划分的,同时给各户颁发了《林权证》,之后中央多次申明,林山划分后所属权六十年不变,其间曾于1990年、2008年更换过两次《林权证》,更换《林权证》时,国家明确规定不改变原《林权证》的内容和性质,均以1984年的《林权证》为据。而青牛乡文书一社负责移民工作的个别干部,不讲党性,不讲政策,为了自身及家族的利益,对村民代表以欺以骗的形式搞了个所谓的“村民自治”,实则是违背政策“暗箱操作”,在林山赔偿时擅自以1999年的户头及实有人口进行林山赔偿,并且不公正对待,有的村干部家庭人口少,赔偿多,没关系没靠山的贫民家庭人口多而赔偿少。这严重违反了国家《林权法》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有悖于事实,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很多村民的直接利益,特请求龙区长彻查并责令青牛乡文书一社对山林赔偿的错误决定,还法律一个尊严,还辖区移民一个公道! 叩谢! 渴求正义的多位村民 2012年9月9日
信件的处理结果
  • 青牛乡文书一组村民: 你们好,你们写给广元市元坝区区长反映你组淹没线下林地分解问题的信,现已批转我局办理,现将你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淹没线下林地分解是以组为单位具体讨论、大多数群众通过确认的分解方案,最终作为淹没线下林地补偿的依据。具体分解方案由大多数群众讨论通过,分解的面积以实物指标调查确认的投影标准面积为准,淹没未涉及的农户不能参与分解。你们反映的问题请到青牛乡移民办查阅你组的具体分解方案和核实各户的分解面积,如分解有误,请青牛乡移民办组织你组群众核实纠正。 广元市元坝区扶贫移民局 2012年10月26日

    区扶贫开发办   2012-10-27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