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
您好!我局于2021年6月4日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信箱转来您本人关于“能否跨区县办理婚姻登记”(受理编号:20210520153216)的咨询信件。对您提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现回复如下。
2021年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包括四川省在内的5个省(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我省作为“跨省通办”试点省,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关于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婚姻登记(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应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
(一)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的内地居民,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户籍证明和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双方常住户口都不在本省,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但非本辖区的内地居民,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凭一方有效的居住证和双方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三)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最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当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主要依据。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你们的实际情况为: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广元市利州区,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成都市青羊区,双方均为初婚,你们打算在昭化区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前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即可办理。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6月4日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话0839-8722642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元市昭化区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