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购房全额发票、二套房首付问题
写信时间 2021-08-09
您好! 1、我七月份在元坝碧桂园月亮湾定了一套房(已交定金),后面工作人员说不能开全额发票,原因是碧桂园把房子打包给第三方销售,所以第三方销售给我就只开碧桂园卖给他的金额的发票。另外工作人员强调,会签一个三方协议,协议上会注明发票金额和不能发票的金额,工作人员告诉我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我对这件事越来越担忧。2、元坝对二套房首付政策是什么?工作人员告诉我的是首付百分之七十。 所以首先我想知道,是不是开发商把房子打包给第三方售卖,在第三方和购买方达成协议后,第三方不用开具和购买方所产生交易的金额的全额发票? 另外,在购买这种开发商把房子打包给第三方的房子时,应该注意什么? 其次,元坝在二套房的首付政策上,是多少? 祝好!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能开具全额发票的问题。我局现已向广元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必须向买受人开具销售不动产足额发票。

     二、关于元坝对二套房首付政策是什么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率秘发[2018]8号)的相关规定,广元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我区执行广元市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关于“在购买这种开发商把房子打包给第三方的房子时,应该注意什么”的问题。在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打包营销方式的说法。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等有关规定,在购买商品房时,您有权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商品房的规划、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等商品房的相关情况。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0839-8722254进行咨询。

                                           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3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8-13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