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关于改善我区民生设施管理与维护城市形象的建议
写信时间 2025-08-28

尊敬的区长:您好!我是本区的一名普通市民,现就近期观察到的一些问题向您反映,希望能得到关注和解决。首先,我区街道上安装了多个智能防水电动车充电桩,这本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好举措。然而,许多充电桩无法正常使用,居民无法充电,这不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也让大家对这项设施的实际意义产生了疑问。其次,城区部分道路上的盲道被各类车辆、摊位占用,导致盲道无法正常使用。盲道是为视障人士提供便利的重要设施,占用盲道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出行安全,也违背了城市建设的人文关怀初衷。此外,城区内乱停车现象较为普遍,无论是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还是小轿车,都未按规定停放在划线区域内。这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还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破坏了城市的美观和整体形象。希望区政府能够协调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让公共设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此致 敬礼!

信件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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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区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城区部分道路上盲道被占用及乱停车问题事项(信件编号:20250037)”的诉求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勘查并结合日常的巡查记录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在城区部分路段和时段确实存在。主要体现为:一是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为图方便将车辆停放在盲道之上;二是部分区域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挤占了盲道空间;三是部分区域规划的停车位不足,加之部分市民规范停车意识欠缺,导致非机动车未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侵占了公共资源,特别是对视觉障碍人士的出行造成了不便和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持续开展车辆秩序整治、保障道路畅通特别是盲道无障碍化作为市容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并持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巡查整治力度。增派执法力量,提高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对发现的机动车违规停放、占压盲道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采取贴单告知、劝离、拖移等措施;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导、宣传教育或依法查处。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定期联合交警部门组织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及占压盲道问题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形成管理高压态势,遏制违规行为。

    (三)完善停车设施规划。积极会同公安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城区停车需求进行调研,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合理增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并设置清晰、明确的指示标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现场劝导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和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盲道畅通的重要性及乱停乱放的危害,倡导文明停车、规范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我们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此类问题具有动态性和反复性,治理工作仍需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持续深化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违法停车和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盲道区域的管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推动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强化与公安交警、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的长效机制,共同破解管理难题。

    (三)优化硬件设施与管理。继续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规划、增设停车设施,探索利用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从源头缓解停车压力。

    (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官方平台等渠道举报违规行为,共同参与监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您反映的问题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保障盲道畅通、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今后,我局将继续履职尽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效能,努力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环境。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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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区长信箱”提交的“关于改善我区民生设施管理与维护城市形象的建议(信件编号:20250037)”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组织专人对全区充电桩进行全面现场检测,大部分充电桩设备运行正常,充电功能完好,但个别充电桩因其他项目施工,导致供电线路不畅通,存在无法使用的情况,故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按照区人民政府要求,已建好的充电桩由区文旅公司具体负责运营、管理。目前,建设单位正在加快已建好的充电桩的移交工作。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正在牵头办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方案及收费标准的论证工作,待收费标准论证完成后,需在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正式运行。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同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文旅公司等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完善相关手续,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尽早投入运行,方便市民使用。

    感谢您对民生工程的关心和支持!您的监督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我们将持续跟进此项工作,确保便民设施早日服务市民。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联系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详询,联系方式:0839-5529392。感谢来信,祝生活愉快!


    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9-0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