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相关问题,区文广新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现将其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王春生担任艺术团团长一事
经调查,你反映的“王春生是广元市民政局下辖的老年大学正式在编人员”属实。为深入实施“文化强市”和“文旅兴市”发展战略,推进昭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由区文广新局牵头成立了昭化蜀道艺术团,从全市范围内考核选拔了从事舞蹈编排经验丰富的王春生牵头从事艺术团工作,考虑到王春生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殊情况,经与所在单位协商,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后,与王春生签订了合同。他主要利用节假日时间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他聘请2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按约定每年支付8万元劳动报酬,聘请的专职管理人的工资也在其中开支。
二、关于乐楼没有体现文化惠民一事
昭化蜀道艺术团成立的初衷就是实现文化惠民,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带动古城人气,促进旅游发展。自2012年9月成立,于2013年5月1日在昭化古城乐楼演出至今,为宣传昭化、增加游客、带动商气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打造文艺作品,推动精品生产。先后创作了《提线木偶—婆孙情》、《射箭提阳舞—春耕》等一大批文艺节目在中央、省市进行展演,带动了地方文艺精品的创作和一大批民间文艺团体发展;三是提供阅读场所,提升人文素养。乐楼内部设有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功能用房,游客和当地居民进入看书、浏览网页,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于收取138元的烤火费一事
昭化乐楼是昭化蜀道艺术团日常表演经营的主要场所,也是昭化古城的重要商业文化业态,整个经销模式是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目前,艺术团有演职人员和工作人员30人,每月工资和水电费开支10万余元,最低28元的茶水费、138元的烤火费是企业出于保持正常运转的经营行为,乐楼并对其进行了明码标价,属于自愿消费,受市场调控,不受行政干预。
真诚感谢你对昭化古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欢迎和接受你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区文广新局将结合你提出的良好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弥补工作中缺陷和不足,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如有相关疑问,你可直接联系区文广新局(联系电话:0839—8722755)。
感谢你对昭化区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好。 区信箱办 2014-04-2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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