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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昭化乐楼 | ||
| 写信时间 | 2014-04-14 | ||
| 尊敬的龙区长,您好! 我是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的普通百姓,现就老年大学王春生担任蜀道昭化艺术团团长的有关问题举报如下: 1.该艺术团团长王春生属市民政局下辖的老年大学 正式在编人员,却额外从事商业活动,在该团另领取年薪10余万元,属于严重违规,中央早已明令禁止。根据“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准则”中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公职人员不得进行与其公务职能和职责或履行这些职责不相符的任何交易,取得任何职位或职能或在其中拥有任何经济、商业或其它类似的利益”。特别是目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正衣冠,照镜子”时,此类情况更应严格纠正。 2.昭化区政府组建该团的目的重在带动地方旅游事 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每年欲拨部份补助作为经营补贴,以体现文化惠民。而地方老百姓进入该团“乐楼”居然收取28元一杯的茶费,这是文化惠民吗? 3.昭化古城,本是广元的一张名片,但游客认为是坑人店。去年西安一游客要了一盆火取暖,竟收取了138元的烤火费,该游客气愤不过,欲将此事晒在网上,我们一再劝说,该游客才消了气。类似情况很多,实在丢进脸面。该团的这种经营管理是谈不上什么发展前景的。 以上情况,敬望及时查处,并希选用懂得经营管理的 有合法身份的人才担任该艺术团团长,期待回复。谢谢! 昭化区农民李大昊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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