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能否关心一下基层的妇女干部
写信时间 2012-03-16

尊敬的陈书记,你好: 在人大、政协会召开之际,我想说一句话,感谢你对基层战线的同志的关心,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农村三职老干部优惠政策文件很好,我非常拥护。但是这个文件没有维护妇女干部的合法权益。我叫周洪英,现年73岁,系元坝区昭化镇鸭浮村七社人。1964年起任鸭浮村妇女主任直到1990年才退下来。26年来我在任职期间,积极配合各届镇、村领导开展工作,与他们并肩作战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工作中自己勇挑重担,对党的事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历年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好评,群众很满意。遗憾的是男女不平等,妇女地位低,任一届农村三职领导干部都能享受优惠政策,而我不能。对我个人来说并不重要,但这一优惠政策让工作在广大农村基层战线上的妇女干部们心寒,在她们的心灵上留下负面阴影。我现在由于腿骨质增生行动不便,只能找人通过邮件来向陈书记反映情况,因为农村妇女干部在基层工作不容易是非常辛苦的,希望罗书记对广大农村妇女干部加以关注,这样才能进一步调动她们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为元坝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历年来,元坝区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并十分关心基层离退职干部工作和生活。在关心离退职干部问题上也作出了许多努力,一是在2004年对离退职干部给予了一次性补助;二是通过春节、七一慰问等形式关心帮助部分离退职干部解决生活困难;三是大力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结队帮扶离退职干部。 2011年,市委出台了《广元市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广委办〔2011〕113号),明确离退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文书为补助对象。元坝区严格按照市委文件精神也出台了《元坝区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元委办〔2011〕111号)。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未将“三职”以外其他离职村干部列入补助对象,还希望你理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元坝区委组织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离退职干部的关心关怀力度,督促做好离退职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感谢你对元坝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好。

    区妇联   2012-04-08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