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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委区政府信箱系统
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 关于请假的咨询 | ||
写信时间 | 2016-03-23 | ||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干部,根据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已修改施行。其中,“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158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等内容涉及切身利益,且公告已明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有几点疑问咨询: 一、是不是意味着自1月22日后请生育假及护理假,我区就按照修改后的条例执行。因为我身边有的人请假时,遇到了还没有收到我区相关文件等的说法。 二、怎样确保普通干部职工能请到条例规定的假期天数,而不出现少假现象。 三、此条例规定的假期天数,是仅指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工作日统一计算。 |
信件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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