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农村社保
写信时间 2015-04-11
书记您好: 我是卫子镇的一村名,我想问一下书记农村社保现在还可以提高档次吗?之前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所以给我母亲买的社保档次有点低,现在情况好转后,不知道可否提高一下社保的标准。到什么部门去办理。希望书记能看看。我在此先谢谢了。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你好! 你反映的能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档次的问题,根据川人社办发〔2014〕193号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新参保人员应于参保登记时申报选择缴费档次,并作为当年缴费依据,缴费后不得变更当年缴费档次。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已参保人员应于每年年度缴费前申报变更,每年只能变更一次;未申报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缴费档次执行。参保人员变更缴费档次应到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办理,填写《变更表》,也可委托村(社区)协办员代办。村(社区)协办员应于每月20日前将《变更表》上报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应及时将已办理的缴费档次变更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并于当月25日前将《变更表》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根据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时,除执行将来国家统一政策外,可按转移衔接时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如还有疑问,你可直接咨询昭化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839—8725253)。 感谢你对昭化区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04-29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