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建议
写信时间 2012-08-03

尊敬的书记先生您好!我是一名已报名准备参加元坝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我以及我的多位朋友都非常渴望能加入元坝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都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元坝区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为此我们努力学习积极努力备考。但是近来听到一些传言,使我们有些不安,传言我区财政、交通、审计的某些岗位已经被内部关系户内定。虽然这只是传言但是从区人事局发布的招考信息上的招考方案来看,我们还是感到非常不安:   首先,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区委宣传部的面试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备案)。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其次,《专业知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从以上两条招考方案来看,假如有人情关系或者内部员工子女报考的情况下,怎么避免相关招聘单位漏题以及出现人情分的现象,作为考生我们非常渴望政府人事部门能公开具体的监督方案以及公平公正保证监督机制!避免出现骗考现象。希望陈书记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万分感谢!祝陈书记工作愉快,祝我区发展越来越好! 此致        敬礼

信件的处理结果
  • ***: 你好!    你通过书记信箱信访《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建议》信函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元坝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 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方案》完全按照招聘工作文件的规定拟制,经各招聘部门反复讨论修改,招聘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才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稳步实施。    三、经查,尚无证据证明“某些岗位已经由内部关系户内定”传言的真实性。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同时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感谢你对我区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元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2-08-22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