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政策咨询
写信时间 2013-03-26
陈书记: 你好!我07年毕业将户口转回原籍当时上到了射箭乡政府集体户口,2011年准备落回原农村户口,咨询了相关政策如下:请我现在的政策是否有变动。 贾健松同志: 你好!来信收到,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现有国家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农村户口须满足三个条件:1、2003年以后的大中专毕业生;2、毕业后未就业,回原籍农村从事生产满1年以上;3、村、社同意其回农村落户的证明。若满足落户条件,须由本人带齐以下证明资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1、毕业证原件;2、村、社证明;3、本人落户申请;4、户口本及复印件。 感谢你对元坝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好。 元坝区委 2011-5-26 10:16:48
信件的处理结果
  • 你好: 根据省、市文件,目前已经停止办理非农业户口转农村户口。 你还有什么咨询可以电话元坝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咨询电话:0839-5205021 元坝区公安分局 2013年4月8日

    区公安分局   2013-04-1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