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我怎么没有土坯房改造支助资金?
写信时间 2014-06-28
尊敬的陈书记,你好!我是黄龙乡红林村一组村民,由于5.12地震成了危房,无法居住,于2012年改建成砖房,没有享受到地震期间的优惠政策。区委区府在2013年有一文件精神,农村土坯房改造有一万元支助资金,我家也没有,乡政府说我是2012年建修,不能享受。听说2014年有同样的政策,请区委区府调查核实,希望区委区府给予关注,并解答回复,我表示衷心感谢!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我怎么没有土坯房改造支助资金?”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调查核实了此事,5.12地震后,您家房屋成为危房,当时您家户主是您的父亲李元涛,家庭人口4人,2009年重建了房屋,并于2009年11月30日您家享受了灾后重建补助19000元。2012年您与父亲李元涛分户,自行新建砖房。所以您反映的未享受地震期间的优惠政策情况不属实。 按照《关于印发全区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的通知》(元府函〔2013〕63号)文件精神, 2013年,区委、区政府决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改造土坯房10000户,奖励的标准为10000元/户。您的房屋不是2013年修建的,且您是新建的砖房,也不存在原有土坯房拆除问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您新建的砖房不予享受该补助。 感谢您对我区新农村建设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广元市昭化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

    区规划和建设局   2014-07-09 11:35

  • ***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我怎么没有土坯房改造支助资金?”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调查核实了此事,5.12地震后,您家房屋成为危房,当时您家户主是您的父亲李元涛,家庭人口4人,2009年重建了房屋,并于2009年11月30日您家享受了灾后重建补助19000元。2012年您与父亲李元涛分户,自行新建砖房。所以您反映的未享受地震期间的优惠政策情况不属实。 按照《关于印发全区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的通知》(元府函〔2013〕63号)文件精神, 2013年,区委、区政府决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改造土坯房10000户,奖励的标准为10000元/户。您的房屋不是2013年修建的,且您是新建的砖房,也不存在原有土坯房拆除问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您新建的砖房不予享受该补助。 感谢您对我区新农村建设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广元市昭化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

    区规划和建设局   2014-07-09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