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3-2022 www.cnz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宣传部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0839-3271443)、区政府办(0839-8725079)、区融媒体中心(0839-8722129)、区网信中心(0839-8722512)
网站地图 |
网站标识码:5108110007 备案号:蜀ICP备11001032号
川公网安备 51081102000023号
广元市昭化区委区政府信箱系统
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 种植药材被欺诈,农民损失惨重 | ||
写信时间 | 2012-10-07 | ||
尊敬的陈书记: 我们是元坝区射箭乡红花村中药材种植户,自2011年8月22日经区林业局药材办介绍与广元市明洋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系进行中药材种植。 我村共涉及30余户农户、30多亩土地,一年多时间大小春两季,种植户投入土地、肥料、农药及人工每亩2000余元,而产出的产品仅一户超过2000元算是保本赚了点辛苦钱,其余绝大部分农户都是亏损甚至血本无归。在秋收的季节,一些农民开始收获,而我们颗粒无收,请求政府给予及时解决。 经过和他们打过交道后才认识到他们作为农民专合组织,不是真正为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而是打着发展农民的幌子,一面套取国家项目,一面欺诈农民严重损害我们农民的利益。就是给他们签订的协议到头来才知道是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1、协议明确指出签订协议种植中药材是为了提供(高)农民收入,且他们每次口头保证让种植户增收远远高于种粮食的收入和争取肥料等项目政策扶持,实际我们种植户不仅没得到任何项目政策扶持,反而减产绝收。所有的季节延误、气候影响、技术指导监管不到位,市场风险全部强加于我们农民头上,他们旱涝保收,只为保障他们利益高价出卖种子,低价苛刻回收成品,严重欺诈农民的血汗劳力,我们付出人力物力财力,土地荒废减产绝收,我们得不到相应补偿,还被这些拿农民垫背赚取黑心钱的还被政策扶持的组织要送上法律。 2、他们规定的种价远远高于市场价,按2011年8、9月国内平均白芷和桔梗种价80-120元每公斤,即使部分基地高纯度种子也不过200元每公斤,而他们规定每亩用种2公斤,每公斤230元,甚至桔梗种子更高达395元每公斤,他们利用鼓吹亩产1200-1500公斤,每公斤产值4-5元,即亩产值5000元以上的利益,他们保证在他们指导种植下种植户不吃亏,保证远高于种粮食的产值诱惑农民,致使我们在诱导下不明真相和他们签订了协议。而他们不仅高价出卖种子,加大亩用种量,人为增加种植户成本,牟取暴利还将其种子款部分用于内部聘请工作人员开支,而在中间技术指导监管不到位,人为延误季节、随意变更负责人,致使减产绝收和增加成本,钻政策空子欺诈农民,套取国家项目。他们直接与农户签订协议,分发种子,但并未注明规定亩用种量和领种量、种价,是已收、欠款或是免费提供。 3、协议只强调他们(乙方)有权验收、拒收和只收他们提供种子的产品,并未注明强调一定全部回收;只强调领取的种子未进行种植视为违约,甲方(我们)需补偿2倍种子款,那么只要我们是种植了的就不算违约;他们并未注明强调回收产品时扣除种子款和产品不足种子款的规定。 4、协议只注明强调乙方(他们)有义务给甲方(我们)指导,甲方有义务听从辅导,甲方不按乙方的技术减产后果自负,而并没有注明乙方(他们)怎样保证技术指导监管到位,如果没有按标准要求及时正确的指导监管,如季节延误、肥水除草管理不及时到位及市场风险等导致减产绝收,乙方(他们)的责任和补偿措施,典型的单方面霸王条款。 5、他们单方面制定苛刻回收条件,远远低于市场价,回收时因烘烤延误、场地不够、车辆不足等借口拖延,导致种植户收挖成本增加,运输保存难度加大,失重减产等人为损失。回收时标准不统一前紧后松,且故意刁难,只顾拉走成品,不与种植户当面清算付款和履行手续,背地单方面给出结果,强制农户承担所有损失。结合前期高价种子、中间忽视技术保障、最后故意制造苛刻条件,全程农户受损,典型的中药材种子传销欺诈。 面对如此惨状,难道我们政府部门就这样放纵打着服务农民旗号的专合组织,这样不顾想兴产业致富增收而因此损失惨重的农民利益,难道就没直接领导部门来监管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依法执政,严加监管,给我们农民一个合理的说法,讨回公道,挽回损失。不然我们依靠土地生活,现在土地荒芜,减产绝收还被欺诈,还有没天理王法,还有没公道。急盼回音! |
信件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