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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委区政府信箱系统
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 建房求助 | ||
写信时间 | 2012-09-27 | ||
李开森同志: 你好!现将你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要求原址修建房屋的问题。经核实,因你旧宅基地处于铁路用地范围,屋前是王晓东等三户人的国有土地。并且原址修建房屋不符合城市规划。元坝区建设局、元坝镇和村委会多次与你、李明等四户商议。建议把你们四户安置在F道路处或铁路后面,但均未达成协议。你们提出在靠彭禄华处修建,但经过核算那里仅只能安置两户人。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你们积极与元坝镇和村委会协商安置及时搬出危房。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条件下需重新选址。如还有疑问,你可直接联系元坝区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联系电话:0839-8722254)。 感谢你对元坝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陈书记您好: 祝您中秋、国庆节愉快! 请恕我的打扰,我是8月27日在市长信箱中向马市长求助的元坝区元坝镇桂花村4社村民(当时市长信箱的编号是:20120827046)现在向您说明情况,恳请陈书记帮助。以的答复是元坝区建设的回复,这是不符合事实:1、我家房屋不属于铁路用地,我们也从未接到过有关事由的说明书;2、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是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办理了相关手续而建房的,不存在任何违规占地;3在我家建房时,我家前面还是一片稻田,也根本不是什么国有土地,而是集体耕田;4、也没有建设部门什么商议具体事宜,在撒谎!村、镇的人员来过,但没有具体下文。基于上述,我们想知道,1、我家的宅基地怎么不符合城市规划?就凭一句话?2、我们怎么搬迁,是久而不决还是继续往下拖延?3、我们搬出危房住哪里,即使是租房住,是10年还是N年?4、我本应有宅基地,为何就前面答复那么轻松的去铁路后?首先要清楚我们是合法的集体土地宅基地,而并非非法占有;5、在2008年“5.12”地震后也无维修加固费用,不知为何?殷切希望相关答复在尊重事实、拿出切实的、可行的解决办法,而不是在答复上打太极——滑而不着边。如有言语不得体之处敬请谅解,我无意冒犯,只是说实话,忘体谅,假如你们在我这个处境,我想也会如实反映的。 |
信件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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