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医保问题
写信时间 2015-10-17
陈书记: 你好!我是昭化镇中心卫生院职工,我叫蒲友福.现年63岁,于2004年1月8日因病退休,2014年10月在华西医院诊断多发性骨髓瘤三期,多次在广元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因2015年9月再次全身骨及关节疼,呼吸困难住院,在10月2日办理出院时告知医保卡因未缴保费只好回家休养(未办理出院),现在我双上肢疼痛,不能活动需要进性局部放疗!中医院又没有放疗设备)而我单位于2015年9月29日以缴纳了保费至今医保卡还未开通,所以向你头诉1:昭化区医保局庸,懒,散,浮拖不为人民办事2;昭化区保险于1997年开始医疗保险到现在我们已连续缴纳保费18年保费,我又退休缴费与我们退休职工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要锁我们的救命卡?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你好! 你于2015年10月13日向市委书记信箱写信咨询医保待遇享受的相关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已批转我局处理,我局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退休后交保费相关问题 经查,你于2004年1月办理退休,退休单位是昭化区昭化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广元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规定:2005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办理医保退休。2004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需终身由单位缴纳医保费用。故需由单位终身为你缴纳医保费用。 二、关于锁卡的问题 你是退休人员,随所在单位参保,2015年你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情况:2015年4月17日缴纳2015年1-6月医保费用,2015年10月22日缴纳2015年7-9月的医保费用。根据政策规定,欠费超过三个月,“金保系统”自动停止医保待遇享受。因单位未及时缴费,造成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22日期间,你个人无法享受医保待遇。10月22日单位缴清保费后,“金保系统”自动开通医保待遇,你申请报销的医疗费用可按政策规定享受。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理解,祝你早日康复!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03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