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路上 法援为民显情怀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7-24

“谢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我现在终于可以安心搬到新房子住了。”近日,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某村村民仲某某专门致电广元市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法援中心为其提供的法律帮助表达了感谢。

仲某某系昭化区王家镇某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为响应昭化区土坯房拆旧建新补贴政策号召,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仲某某拆除了旧房修建新房。因建房需要,仲某某与树脂瓦制作商何某口头达成树脂瓦定做协议,仲某某向何某支付定金1000元。2017年年底完工验收时,因何某定做的屋顶比一般房檐短十几厘米,将会导致雨水冲刷墙壁,造成安全隐患,影响生产生活。仲某拒绝支付余款7100元,双方遂发生纠纷,因协商不成,2020年1月何某将仲某诉至昭化区人民法院,要求仲某支付余款7100元。因仲某是精准扶贫户,经人指引,来到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仲某属于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司法部及昭化区法治扶贫及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求,免予对仲某某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开启“绿色通道”,当即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当天指派了卫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承办此案。案件承办人及时与仲某某进行了会面沟通,在了解情况后,又到仲某某家对屋顶情况进行了核实。在厘清双方的法律关系后,承办人及时和仲某某沟通答辩思路,在征得仲某某同意后及时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承办人认为,何某作为专业定作树脂瓦的人员,其在制作过程中理应对屋顶的尺寸事先做好测量和设计,确保其制作的树脂瓦能够符合生活需要,如今其制作的房檐明显过短,不仅不符合定作人要求,还影响房屋安全,其合同履行明显存在瑕疵,因此何某应当对屋顶进行修理、重做或减少相应报酬。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某某只支付何某余下3500元费用,仲某某的房檐由仲某某另找他人修理,双方不再以此发生纠纷;案件受理费由何某承担。仲某某的权益终得到保障。

法治的春风扑面而来,惠民的春雨润物无声。近年来,像免费为仲某某这样的困难群体维权的案件还有很多。在脱贫攻坚的道路上,如何提升困难群众法治意识?如何维护好贫困群众合法权益?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职责,始终坚持“扶贫济困”的原则,将“精准援助”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通过开扩大援助范围、辟贫困户维权绿色通道、优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真出招、出实招,助力精准扶贫,截至目前,全区已办理涉及贫困户援助案件300余件,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为贫困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为脱贫奔康贡献法律援助力量。

昭化区法援中心将继续主动作为,始终坚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这一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在打赢脱贫攻坚的战役中扛好法治扶贫的旗帜,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打好坚实法治基础。(杜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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