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重疾丈夫缺位 法律援助帮扶解困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3-09

春风徐徐,唤醒了大地,明媚了季节,也温暖了人心。

法律援助中心那群可爱的人儿,如冬日的暖阳,春季的微风一般,抚慰着每一个身处困难的焦灼的心灵。

“你们为了我的事操不少的心、跑了不少的路,真是太感谢了…”受援人方某握着承办人的手哽咽地说着。看着方某感激的目光,承办人顿时觉得之前的种种努力都是值得的。

患重疾不能自理,默默守护送温情

2020年3月,李某(旺苍县人)代其胞姐方某(昭化区王家镇人)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咨询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

经了解,方某系昭化区王家镇某村人,两人于2009年登记结婚系二婚双方各自子女均已成年,方某儿子在异国求学。2015年方某感情恶化,方某遂外出务工,自此夫妻二人分开生活且各自经济独立,期间甚少联系。20202月,方某在江苏务工期间,因风湿性心脏病引发脑梗中风在医院抢救治疗,生活不能自理,也无经济来源。方某曾多次联系马某,马某不是关机就是相互指责,无谓争吵,以在外务工无暇照顾为由始终不露面。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就相关咨询作出详细解释,并告知维权方式及程序。对于方某出院后续的治疗和康复,工作人员提出到昭化区康复医院或养老院的建议。


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始终把方某的事情放在心上,经常保持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在方某从江苏回到昭化区后,中心工作人员当起了“跑腿员”,向康复医疗和养老院咨询入院条件及费用,向民政部门及王家镇某村村委会了解相关惠民政策,并协助方某帮忙办理了低保。期间,方某因身体原因在昭化区医院治疗,中心工作人员到医院看望慰问。了解到方某始终联系不上马某时,中心工作人员又当起“联络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与马某进行联系。2020年12月,中心工作人员终于与马某取得联系,并情理法理并用引导开解马某积依法履行扶养义务,积极面对并正确处理家庭纠纷。马某答应过年回来处理此事。

法援撑起“保护伞”,助其扶养费

2021年春节将至,2月8日,方某电话向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称其欲离婚,并要求其丈夫支付扶养费用。方某是肢体一级残疾人,且是低保人员,法援中心立即受理了该案,并指派律师办理该案。当日,承办律师将该案诉至昭化区人民法院,方某主张马某支付扶养费7万元。2月18日,方某因病情被其弟送至旺苍康养医院治疗。考虑到方某治疗急需用钱,当务之急是要尽快让马某支付扶养费。然而,在前期调查过程中,承办人得知马某还有10余万元银行贷款未还,没有多余钱财,先予执行的路子走不通。


承办人律师综合考虑后,积极与马某沟通,做通思想工作,然后与方某及其弟、法官联系,希望能通过调解结案,以便方某能尽快拿到钱安心治疗,该方案得到了方某的认可。此后,承办律师多次往返元坝和旺苍,希望促成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因双方对离婚的要求无异议,但在扶养费金额上存在较大意见,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承办律师并未放弃,通过再三与马某联系沟通,讲事实、摆道理、谈人情、释法理,劝解马某顾念往日夫妻情分,在方某行动不便、病痛缠身的状况之下最大程度给予善待,并引导马某积极筹措资金。通过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3月5日,双方再次在昭化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方某就医的康养医院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马某当场支付方某扶养费3万元。马某当场对扶养费进行了支付。

“妇女节来临之际。这对于方某来说应该是最好的节日礼物。对于像方某这样的需要法律帮助人群,们需要帮助之时,我们能伸出援助之手,尽最大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为们撑起保护伞’,这也是我们的荣幸”承办人员动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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