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计、解民忧,做公正又有温度的公证员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4-18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彻落实为民服务宗旨理念,广元市昭明公证处积极践行“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快推进“温情服务”,把公证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4月12日,昭化区王家镇某村村民谭某来到昭明公证处咨询关于遗产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手续。谭某称,其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三万余元的银行存款,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才能领取。公证人员耐心细致地向谭某解答了相关咨询,并告知其需要提供的资料。在询问其父亲的继承人情况时,公证人员得知被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其母亲、配偶和两个儿子。

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以上四位继承人都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并且在相关公证文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人员将相关规定告诉谭某后,谭某面露难色。原来,被继承人的母亲如今已达七十多岁高龄,意识清醒,但卧病在床、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来公证处,这让谭某犯了难。

昭明公证处在了解到该情况后,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立即启动公证绿色通道,对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4月14日上午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经过近1个多小时的车程,来到了老人在王家镇文星村的家中上门办理该遗产继承权公证案件。

公证员经与老人交流发现,老人虽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但神志清醒,意思表达清楚。公证人员将继承权公证的权利义务仔细地向老人进行了宣讲,确保其完全清楚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随后工作人员向老人询问了相关情况,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及老人的继承意愿,并将询问记录一字一句地念给她听。鉴于老人不识字而且领款时也无法前往银行,公证人员建议其委托一位代理人办理后续事宜。老人当即委托村委会干部许某代她查看公证材料,代为办理取款事宜。公证员在仔细告知,慢慢讲解,确保老人明白办理该项公证的权利义务之后再让其盖章按指印,依法为其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受理手续,解决了老人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昭明公证处采取提前预约、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减免费用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开展公证便民服务。今年以来,开展上门服务5次、延时服务15次、预约服务16次、主动调取证据20余次、减免贫弱群体公证费用1500余元,在确保公证业务的质量的同时又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让公证员成为温情的人,让公证行业成为有温度的职业,公证工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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