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邻居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了纠纷,经过调解,现在事情终于说开了,我们关系比以前更好了。”20日,在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五一村的调解室里,村民徐春华与邻居发生了矛盾,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努力,最终徐春华与邻居放下心中成见,乐呵呵握手言和。
自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昭化区不断优化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三级网络、完善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和党建引领“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法治素养、治理能力,基层治理更加科学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自从我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大概化解了100多起矛盾。公共法律服务室主要是协助司法所做好法治宣传、特殊人群管控等工作,并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元坝镇五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吴俊说,要想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就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据了解,目前,昭化已建成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区-镇-村(社)”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层群众在30分钟内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职能职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和全方位免费法律咨询。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据昭化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王洪方介绍。
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昭化区还通过选派法律顾问进驻农村(社区)的方式,增强基层组织、群众法律意识,让基层治理更加规范、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村级法治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
“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能使人民群众更加知法懂法守法,也能为农村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一村(社区)一顾问’让村级组织建设有了法律保障,方便农民群众享受免费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四川永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肖光永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该区共有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0个,法律顾问先后开展法治宣讲260余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0余件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村(社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10余条。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创新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能力。同时,不断增强法律服务供给弹性,及时更新基本法律服务方式,满足全社会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统筹法律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法律获得感和满意度。”王洪方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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