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昭府复决[2020]1号)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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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9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昭府复决[2020]1号
申请人:孙某某
被申请人: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的关于广告投诉举报案件“1510811002019090933024274”办理结果不服于2019年12月17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19年12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准予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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