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7-18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能。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会前学习与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此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同中心工作统一部署、一体化推进。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医疗机构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机构,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及工作制度,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全面普法,凝聚法治共识。一是以专题讲座为途径普法进机构,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与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规范从业的意识,优化我区医疗机构诊疗环境。二是以监督检查为抓手送法进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企业及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三是以健康义诊、“世界艾滋病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讲法给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法治观念。本年度组织健康义诊26次,开展专题讲座24次,组织宣传活动1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物品1500余份。

(三)贯彻依法行政,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设置法律顾问1名,抓实抓细抓稳制度的落实落地。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依托广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直报系统对日常归集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及时上报和公示。三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按照权力依据的立、改、废,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领域涉企初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清单,将依法行权落到实处。四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通过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6条、昭化卫健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70条,共计发布信息106条。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法治核心。一是贯通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163家、学校卫生单位38家,生活饮用水卫生单位9家、职业卫生单位36家,公共场所卫生单位158家采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出动监督人员286余人次,车辆94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20余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4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1件,在办案件2件,罚款1.35万元。二是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工作。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分级分类执法试点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成功创建4家市级健康企业。三是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专项工作,全区医疗机构18家定期开展季度自查、专项自查8次,查找问题12项,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强化“互联网+”监管结果运用。持续抓好“医疗三监管”工作,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本年度推送任务累计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68条,问题线索调查核实率100%,疑似问题线索认定合理率100%。五是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管力度,对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实现监督覆盖率100%,规范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疫情网络报告情况,全年未发生因瞒报、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现象。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现事项网上可办、办事流程统一、线上线下融合,我局将68个依申请行使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现网上可办理率100%,“最多跑一次”率100%。本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多机构备案等157人次,办理护士首次注册、变更、延续注册等213人次,办理医疗机构校验、变更、新办等193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延续等90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普法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多样,普法宣传效果还需提升。

二是卫生健康执法事项涉及面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依法执业自查认知不到位,导致执业自查力度不到位。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普法教育和普法宣传。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普法覆盖面、实用性、精准度上下功夫,提高公众对卫健领域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

(二)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医疗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医院的建设,同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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