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心系国家,邪教祸乱社会
对一个主权国家来说,信教群众首先是公民,其次是教民。在国家危难之时,宗教界积极奔走呼吁,用最朴素的宗教教义阻止悲剧的发生,以拯救苍生为己任,用自己的绵薄之力爱护人民、心系国家。在和平年代里,宗教人士可以一边潜心修行,一边用教义引导信教群众行善积德,间接地维护国家主权和群众利益,所以说,真正的宗教永远是具有家国情怀的。
邪教,只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的却是破坏国家正常秩序,伤害无辜群众的勾当。邪教组织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反科学,蔑视法律,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鼓吹、煽动推翻政府和现行的社会体制,他们已经完全超出了宗教本身,成为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从事违法犯罪的地下邪恶势力。比如“门徒会”将政府称为“黑政府”,提出“先争人心,后夺政权”,始终站在国家的对立面。
二、宗教坚定信仰,邪教个人崇拜
世界上的宗教,他们的教众有坚定的信仰,都有着他们崇拜的唯一的“神、仙、佛”,比如天主教和基督教敬奉圣母和耶稣,伊斯兰教信奉真主安拉,佛教奉释迦牟尼为佛祖,道教奉老子为教祖,他们坚决反对多神崇拜和有人自比神明的行为。
在信仰方面,邪教却走着相反的道路,他们否认宗教历史传统,抛弃固有的信仰对象,鼓动成员崇拜教主本人。而那些邪教头子们总是编造一堆谎话,自称是神的“替身”“代表”“仆人”,是神的“肉身再现”,鼓吹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者和救世主,具有超常特异的功能。从而使成员产生神秘、敬畏感,对邪教头子展开盲目的个人崇拜。
三、宗教乐善好施,邪教非法敛财
宗教提倡众生平等,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互助关系,基督教的“博爱”思想、佛教的“普度众生”以及道教的“兼济天下”。宗教对弱势群体含有悲悯情怀,对于陷于苦难中的人有施舍帮助的义务。而宗教的活动经费都是通过光明正大的劝募,如佛教的化缘、布施以及信教群众的自愿捐助。
邪教组织中,普通成员只是“教主”任意摆布的棋子,毫无平等可言。而且邪教头子们总在想方设法编造谎言骗取钱财,为个人非法敛财不择手段。比如全能神邪教鼓吹“世界末日论”,只有将钱财奉献出来,才能消灾保平安;门徒会邪教宣扬“一切靠神的恩赐”,信徒要将钱财奉献出来,可以吃“赐福粮”等。
四、宗教仁爱向善,邪教毁人不倦
所有的宗教都有一个极其相似的主旨——劝人向善,对世人、甚至世间其他有生命的个体保持一种仁爱的态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充满和善。比如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齐同慈爱、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都是强调通过修行让自身变得更加良善。
邪教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不惜摧残人的生命。想想“天安门自焚事件”,想想“山东招远杀人案”,邪教无一例外都是将其成员推向火海、推向痛苦的深渊,更可恶的是,“全能神”邪教竟将魔爪伸向普通民众,他们视一般民众为“恶魔”,鼓动信徒共同将其消灭。邪教的种种恶行,不仅毁了一个个年轻鲜活的生命,毁掉了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更是给整个社会造成了短时间内难以抚平的伤痕。
五、宗教信仰自由,邪教威逼利诱
我国的法律规定上,还是从绝大数宗教的教义上,都是“宗教信仰自由”,作为普通民众,既有信仰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任何团体或个人,不能强迫更不能威胁恐吓他人信仰某种宗教或加入某一教派。比如,佛教的禅宗就十分讲究“佛缘”,如有缘,自毁相聚,若无缘,决不强求。
邪教是怎么做的?他们先用编造好的歪理邪说迷惑群众的认知判断,从而让其产生“兴趣”,当然,一开始还会给你尝点“甜头”,比如免费赠阅一些传单、手册或者视频资料,帮你解决生活上的一些小困难等等,等到你一步步深陷其中,即便意识到上当受骗也来不及了,你将受到精神和人身自由的控制,很难摆脱出来,他们会使出各种手段进行恐吓威胁,最终迫使你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六、宗教公开传教,邪教秘密结社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同的宗教一直以来都有着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比如,我国很多名山中有不少历史悠久的寺庙和道观;西藏、内蒙古等地有不少藏传佛教的寺庙;新疆、宁夏有大量的清真寺;很多地方都有政府批准修建的礼拜教堂等等,在特定的活动场所,不同的宗教、教派可以开展不同的宗教活动,光明正大的招收信众,并公开传教。
邪教一般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上都是采用地下秘密活动方式传教、串联,聚会活动多在比较隐蔽的地点进行,经常在设有暗道的房间或地下室内活动,干着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而且他们的组织等级化管理,类似于黑社会组织。从近几年破获的邪教组织来看,他们的头目和骨干成员全部使用假名和化名,足见他们的阴暗面。
七、宗教传承经典,邪教编造邪说
宗教的产生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不少先哲圣贤,他们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信众,用自己渊博的学识著书立说,流传下来很多宗教经典,成为后世学习并规范自我的教义经典。如佛教的《大藏经》、道教的《道德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天主教、基督教的《圣经》等。在历史的流变中,宗教经典中的教义有着或多或少的变动,但是他们的主旨基本保持不变,那就是强调现世修行与人为善。
相对而言,邪教的产生往往带有很强的个人意图,利用所谓的“教义”混淆视听、愚弄群众,以满足“教主”个人的私欲,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当然了,所谓的教义都是盗用宗教用语编造出来的歪理邪说,如法轮功的《转法轮》、门徒会的《闪光的灵程》、全能神的《东方发出的闪电》等等,无一不是披着宗教外衣,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戕害社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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