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广元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广委发〔2019〕5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三农”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沿着正确方向把这盘大棋走好,必须规划先行,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市级部门在对接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完成了《广元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二、《规划》起草过程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写组和专家指导组。规划文本初稿形成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书面征求意见、专题会议讨论、专家咨询评审等,广泛征求了市领导、专家学者、市级部门、县区、企业及群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审议稿)。4月18日,《规划》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4月29日,《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0日,《规划》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12章、46节,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规划引领、脱贫攻坚、五大振兴、民生改善、深化改革和组织实施等内容,设置了19个专栏,部署了18类重大行动、重大工程和重大计划。
(一)关于总体布局。《规划》紧扣“五大振兴”战略任务,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为主线,分九章阐述了《规划》主要任务。与省规划相比,专门增加了“推动人才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智力支撑”一章;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乡村振兴优先任务”一章布局到“五大振兴”的前面优先安排部署。
(二)关于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安排部署,突出以“十大行动”为抓手,推动我市由农业资源大市向特色农业强市跨越,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三)关于发展目标。充分对接广委发〔2018〕10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以2017年底数据为基数,分别明确了我市到2020年全面小康、2021年市委市政府届满和2022年规划期末的发展目标,展望了到2035年和2050年的发展目标。
(四)关于规划指标体系。《规划》共设定主要指标30项,分别比国家多8项、比省多5项。一是增加了“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 “村特色产业示范园” “户办特色产业园” “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四个预期性指标;二是将预期性指标“县级文明村和乡镇占比”拆分成“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和“县级以上文明乡镇占比”两个指标;三是将约束性指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标准提高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村道路面宽度达4.5m比例”,并改为预期性指标;将预期性指标“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标准提高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村占比”。
《规划》具体情况如下:约束性指标2项,其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采用区域总量表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目标值与省目标值持平;预期性指标28项,其中有2项指标标准高于省指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村道路面宽度达4.5m比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村占比),有8项指标目标值高于省指标(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占比、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占比、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农村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5项指标目标值与省指标持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村庄绿化覆盖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村占比),有7项指标目标值低于省指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有6项指标采用区域总量表述(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村特色产业示范园、户办特色产业园、村级后备力量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五)关于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规划》主要任务共九章,每一章均与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相对应。具体如下:
1、“坚持规划引领,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与“实施规划引领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来引领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优化乡村“三生”空间,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乡村振兴优先任务”与“实施精准扶贫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高质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联动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来安排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同时更加注重脱贫攻坚巩固和有机衔接乡村振兴的工作安排。
3、“推动产业振兴,建成特色农业强市”与“实施质量兴农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高农业农村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安排部署如何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6+7”农业产业发展,实施特色农业资源大市向特色农业强市跨越,建成中国优质高端农产品供应基地,推动全市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4、“推动人才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智力支撑”与“实施育人聚才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安排部署乡村人才振兴,着力破解乡村人才匮乏、人气不足等突出问题,促进乡村、城市人才相互流通,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5、“推动文化振兴,打造乡风文明新乡村”与“实施文化兴盛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开展乡村文明建设行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加强优秀文化保护利用、推进乡村文旅农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安排部署了乡村如何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促进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6、“推动生态振兴,建设美丽宜居新乡村”与“实施美丽乡村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档升级、推进重点小城镇建设、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安排部署了“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广元行动。
7、“推动组织振兴,构建乡村和谐善治新体系”与“实施强基固本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夯实基层政权等方面就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把乡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作了安排部署。
8、“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美好”与“实施民生促进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农民就业创业等方面安排部署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有关内容,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
9、“深化改革创新,提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保障”与“实施深化改革行动”“实施资金保障行动”相对应,《规划》主要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就如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集体、市民的关系,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实现农村产权明晰化、农村要素市场化、农业支持高效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进行了安排部署。
(六)关于规划组织实施。重点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各方责任、打造典型示范、强化法治保障、抓好考核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