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写信时间 2021-06-26
局长您好:听闻大学生毕业两年内,有就业补贴。不知道我们昭化有没有这个政策,谢谢。
信件的处理结果
  • 网友:

    您好!

    您于2021年626在区委区政府信箱咨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与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川财社〔2019〕38号)文件,针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有大学生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技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1.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申请材料:1.创业项目。由个人领办应附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由创业团队领办还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2.创业实体。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以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属地管理,由各高校和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共同负责。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由各高校负责受理,会同所在地市(州)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和公示;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由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初审和公示。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2. 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领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在按规定获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可向其就读高校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贴息。  

    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其就读高校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贴息。申报材料应附:创业大学生学生证和身份证,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书,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证明材料等。经高校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贴息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贷款银行。

    3.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奖励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创业大学生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创业实体有关证明材料,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4.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主要用于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等费用。

    申请材料: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失业青年可不提供)、身份证、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等。

    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省级基地可提高10%、国家级基地可提高20%。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时,申请人应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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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0839-8722292进行咨询,或者前往区人社局就业大厅咨询。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6-30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