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张凯铌 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杜 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税收、金融、审计工作。
黄锡华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全面工作,主抓农、林、畜牧产业发展和全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督查督办。
罗长松 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协助党委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事务,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场镇建设、经济建设,分管党的建设和目标管理。
牟秀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挂职。
李惠蓉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镇政府副镇长,负责退役军人、武装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等工作,分管脱贫攻坚、人社(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保险、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广电、妇女儿童、民政(残联)。
王 伟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统筹城乡、环保、统计、商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协助镇长分管财税工作。
尚 林 镇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员,负责基层治理、政法、统战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政法、信访维稳、群众工作、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侯 贤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员、工会主席,负责组织、人事、宣传、共青团工作,分管镇党校、“六个一”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党政办、档案、保密、机关内务工作、后勤服务。
王德刚 镇政府副镇长,主抓全镇的项目建设,分管工业、电力、经信(科技)、商务和经济合作、行政执法、交通、国土、村建、能源、移民、发改等工作,联系市场监管所。
刘 亮 镇政府副镇长,协助侯贤同志分管党政办、档案、保密、机关内务工作,联系关工委、老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