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编制经开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做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协调协助实施经济开发区内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
(五)负责入园项目的审核、建设推进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运行保障;做好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七)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和依法治区工作。
(八)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负责公文收发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网络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保密、档案、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党群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根据市、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经济开发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土地利用评价等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实施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工作。
(三)投资服务股。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选址、修建设计、项目进度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招商项目备案登记、证照办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对申请入驻项目进行审核报批;负责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入驻项目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四)经济发展股(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研究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为企业转型升级、壮大发展、项目包装、项目申报提供支持;指导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等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负责指导经济开发区项目统计、入库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产业链延伸、推进校企合作、研发创新、节能降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