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植物油与其副产品深加工及配套仓储设施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3-01-11 13:23:53
来源: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432
地址: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植物油与其副产品深加工及配套仓储设施技改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工业集中发展区(原厂区范围内)
|
中粮油脂(广元)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和市场情况,拟投资10552万元在原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改扩建,建设植物油与其副产品深加工及配套仓储设施技改项目;针对该项目的建设,昭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川投资备【2110-510811-07-02-426731】JXQB-0074号对其进行了立项备案。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对精炼车间进行提产改造;2)新建豆粕发酵车间1栋;3)改扩建原有浓香油车间;4)建设配套仓储设施。
|
1、废气
1)豆粕发酵车间: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发酵和烘干废气(包括热风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粉尘和发酵烘干废气一并经车间15m排气筒外排;
2)浓香油车间: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压榨和炒籽废气经“二级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粉尘和压榨炒籽废气一并经车间15m排气筒外排;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车间15m排气筒外排(同一排气筒);
3)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废气收集由锅炉房新建15m排气筒外排;
4)精炼车间:粉尘经除尘器处理;高沸点有机废气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粉尘和高沸点有机废气一并经车间15m排气筒外排;
5)浓香油车间:废硅藻土单独车间室内暂存,并对暂存点密封,设置负压抽风系统,接入车间内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并要求定期外卖,尽量减少其暂存时间,避免其可能产生的恶臭污染。精炼车间:废硅藻土、白土和活性炭单独车间室内暂存,并对暂存点密封,设置负压抽风系统,接入车间内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并要求定期外卖,尽量减少其暂存时间,避免其可能产生的恶臭污染。
2、废水
外排废水均经收集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昭化泉坝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安装、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分车间临时暂存后及时处理;
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6、总量控制
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25t/a、SO2:0.07t/a、非甲烷总烃:0.6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