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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2-23 16:35: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2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局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略的部署。始终重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守法。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巩固拓展依法治区示范试点的工作成果,以创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围绕《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地评估重点部门迎检任务清单》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二、健全财政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财政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全面清理财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权责清单在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区财政局行政权力共 58项(不含公共服务事项),其中行政处罚4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确认1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决策

(一)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行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备案审查制度,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二)加强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办法》,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决定以及以财政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民事合同、协议等其他文件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程序,2022年共审查合同、协议等其他文件文书19份,行政处罚信息8份,行政裁决信息1份。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2年审查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备案程序。

(四)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2022年对1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对决策的执行过程和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督促法律顾问履职尽责,主动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022年审查合同、协议、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等27份。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将执法信息及时公示、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回溯。二是制定了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投诉举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开展2022年度监督检查,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检查方案在门户网上公示,检查结果录入监管系统,并在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司法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局内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我局目前在职在编人员30人,其中拥有执法证人员16人,占比53%。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及鼓励无执法证的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一)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的依据、事项、条件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及自由裁量权标准,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建立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成立了财政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调解台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二是依法将行政调解委员会向司法部门备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一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值守人员岗位责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二是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及造成的损失,保护全区的财政网络安全,防止重要信息泄密,保障全区财政业务的稳序开展。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一)健全财会监督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对财政资金使用分配、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

(二)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对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财政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进行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条。

(三)认真贯彻落实“一网通办”。一是按时完成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公共服务事项的认领、编辑、上报及清理工作。二是不断优化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区内、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提高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率,实现“零跑腿”或“跑一次腿”,2022年无超期办件、无投诉、无不廉洁、效能曝光或媒体负面报道等情况,对所办理事项主动评价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

(四)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工作。我局坚持落实“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工作要求,加强数据采集、汇集,深化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强化数据赋能,持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能力和水平。更好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服务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序时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共享任务。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2022年报送6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裁决公示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广元)接受群众查询监督。

(六)加强社会监督。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更新公布2022年《昭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昭化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昭化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作用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

(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机制。一是坚持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会前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二是利用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教育、健全学法用法制度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及职工的法治素养。

八、特设亮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日开展《宪法》、《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治讲座,学习财政行业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2022年以来组织各镇、区级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财政工作人员等开展了3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法律意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提高采购效率,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及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党组会、职工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相关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整理各项指标资料,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印发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应知应会100问》《广元市昭化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应知应会手册》,组织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开展了5次应知应会测试,通过随机抽查测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预期效果。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四川省财政厅普法责任清单》及《广元市昭化区普法任务清单》,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负责人,形成各股室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财政普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