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元市昭化区保障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十条措施(试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保障工业园区企业
用工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保障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十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广元市昭化区保障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十条措施
(试 行)
为扎实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激活人力资源要素,切实服务保障全区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优化企业用工奖补政策
区内企业当年新招录员工并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就业时间满6个月以上,下同),年度留工率不低于80%,按普工300元/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800元/人、技师及以上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须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新招录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
二、调动市场要素保障企业用工
鼓励区内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进行招工,对企业在职员工为企业引进新员工并稳定就业的,给予300元/人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对区内劳务专合社当年新组织劳务专合社社员到区内企业稳定就业的,按6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依法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并稳定就业的,给予600元/人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同一人经多个单位推荐稳定就业的,认定一个推荐单位申报补助)。
三、扶优做强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就业
在昭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力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100人及以上的,给予3—5万元一次性就业推荐奖补。鼓励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专合社、劳务经济人等人力资源服务主体到区外,进行跨区域为区内企业招工。
四、突出招聘成效促进就业
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通过招聘会进行签约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招聘会承办机构一次性600元/人的就业服务奖补。对受区人社部门委托组团到市外省内、省外开展招聘的人力资源机构,按组织区内企业数量给予就业服务奖补,市外省内每家企业800元,省外每家企业1200元,场地费和其它费用按实际支付。
五、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
依托昭化区驻外农民工工作站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对输送20人及以上来昭稳定就业的,由区人社部门确认实际用工情况后,给予3万元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每增加1名劳动力来昭稳定就业,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
六、实施昭化籍人才“归雁工程”
鼓励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留昭来昭就业,对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人的就业补贴,技工院校(中技)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一次性1000元/人的就业补贴,对推荐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留昭来昭稳定就业的院校,按600元/人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鼓励区内企业招引回引高级及以上技术人员来昭返昭就业,对稳定就业的来昭返昭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2000元/人的就业补贴。
七、扩大企业见习活动规模
鼓励区内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鼓励区内企业优先留用见习生,对留用率达到50%且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1000元/人的留用奖励。
八、储备人力资源保障用工
以国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主体,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补充,建立资源共享、统筹调配的“共享用工平台”,构建昭化区产业工人数据库、企业用工数据库,按照5元/人/年标准给予数据库维护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建立1000人以上的产业工人“蓄水池”,适实开展用工调度。
九、鼓励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岗前培训、转岗技能提升培训、技能人才认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按4000元/人/年(初级工)、5000元/人/年(中级工)、6000元/人/年(高级工)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十、营造良好用工氛围
加大全区重点企业形象品牌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结合实际适当提升员工薪酬福利、改善工作环境,做好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增强产业工人认同感和归属感。每年定期开展昭化工匠、最美务工人员、优秀农民工等表扬活动,不断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环境。
本《措施》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之后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