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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16:15:5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本次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定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7:30(北京时间)前在广元市利州广场东正电影院(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艺术中心108号)门前集合报到,然后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集合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自备体检费用5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按照《关于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四、体检纪律

参照公务员体检纪律,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计入考生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或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饮食卫生,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三)如需检查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备眼镜。佩戴隐形眼镜的检查对象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使用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四)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以及连裤袜。

(五)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根据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体检。

(六)请按带队导医要求逐项检查,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果。

(七)严禁家属(亲友)随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八)体检结果将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联系电话:0839-8724661。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