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区司法局积极响应,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陈正永书记应对疫情提出的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要求,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如何有效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开展好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进行了研究。
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充分结合新冠肺炎蔓延严峻形势和全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事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有效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疫防控期间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及重大纠纷调处的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及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将服务关口前移,切实减少因疫情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中。
第一时间深入排查。各基层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围绕农民工欠薪、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援助。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落实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司法所机制,基层司法所干部在春节假期放弃休假,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再排查、再梳理,对居家留观、医院留观等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解惑释疑,防止滋生新矛盾、新冲突,随时督促跟踪,确保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各司法所始终坚持以排查发现影响疫情防控的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重点,规范的进行收集整理并有效化解,确保矛盾不出村,化解在基层。涉及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劳资、征用、租赁、医患等重大矛盾纠纷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及司法局党组汇报,依据决策机制,确保重大矛盾纠纷及涉访、涉诉苗头性问题露头就处置化解。
第一时间调处化解。依托辖区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公安派出所、基层派出法庭、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等落地落实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做到重大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处置,一般矛盾纠纷及时调解,简易矛盾纠纷随时化解。截至目前,全区在疫情防控期间调处化解一般矛盾纠纷17件,其中: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0件,借款及房间工程纠纷2件,邻里纠纷2件,土地山林等纠纷2件,道路纠纷1件。参与劝导取消结婚、生日等各类宴席33处。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充分实现了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在基层,保障了全区群众在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