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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念好失信惩戒“紧箍咒” 让老赖无处躲藏
发布时间:2018-04-11 15:42:1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近日,在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接待室里,申请人杨某一边数钱,一边难掩激动与感谢,而被执行人魏某则懊悔的说:“本以为可以外出躲债几天,没想到外出却是寸步难行!”。

原来,2014年的一天,魏某以承建工程需资金为由向杨某借款30万元。借款后,魏某却迟迟没有归还借款的意思,在杨某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魏某当庭兑现15万元,承诺2016年12月20日前支付剩余15万元。可到期后,魏某却未按期履行。于是杨某向执行局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魏某,却始终不见其踪影,且无联系方式,无可供财产执行。经过与申请人杨某沟通后,执行法官决定将魏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虽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但并非一终了之。区法院执行局通过终本案件管理系统及公安布控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动态。终于,在2017年12月的一天,执行法官杨建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咨询失信人员相关问题,经询问,正是下落不明的案件被执行人魏某。魏某称,他现在西藏做事,因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联系了几项工程都因失信不能承建,今年春节要回家过年,购买机票也被限制,无奈只得请求法院网开一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中移除。

经过杨法官的耐心解释后,魏某承诺在2018年春节后兑现剩余借款15万元。

于是在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接待室里便有了魏某“主动”提着18万元现金(含3万元利息)到法院请求兑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