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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财政局持续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10-11 15:31: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政策规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我局强化组建工作,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了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定期召开职工会传达扫黑除恶精神,定期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和完善扫黑除恶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排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全面排查。为加强线索摸排工作,结合中央和省市区会议精神,开通了举报电话、设有举报箱,结合本行业特点,对行业乱象实行清单加责任制管理,强行重点领域重点排查监管,明确由农业股负责扶贫项目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两个领域,政府采购股负责政府采购领域,财监办负责行政审批等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一卡通”三个领域。相关股室每月定期向局扫黑办报送负责领域的线索及工作开展情况。局扫黑办定期向市财政扫黑办及区扫黑办报送线索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扫黑除恶线索结果运用,建立黑、乱、恶清单和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态势。

三是强化保障、优质服务。在有力保障政法各项经费投入基础上,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进一步结合“放管服”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对紧急资金实行预拨,同时加强对扫黑除恶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切实履行财政职责。按照相关办法及时对举报查实的线索兑现奖励,确保线索举报持续有保障,让财政资金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挥应有的绩效。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干部职工强教育和监管,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绝不当“保护伞”,管好自己及身边人。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宣传工作,对联系的村社通过现场会议等方式加强宣传,帮扶人在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对所联系的贫困户及非贫困户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公示栏、QQ、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