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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16:0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各股室、处、所,区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司委〔2018〕42号)要求,结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党组

                                                                                                                        2018 年10月20日



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司委〔2018〕42号)要求,结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状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巩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深入推动作风转变,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从存在的突出问题整起,追根溯源、见物见人、精准发力、综合施治,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尽快把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二)坚持践行群众路线。深入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 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开门整改,认真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

(三)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带头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坚持实行严格管理。采取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迅速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等问题,从严从重惩处。

(五)坚持鼓励担当作为。把严格管理干部与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坚持准确判定性质、区分责任,切实保护作风正派、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消除干部思想顾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

三、主要任务

(一)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化,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未将自己融为支部普通一员,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不够, 不知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不清楚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清单。廉政约谈不规范,集中约谈多于个别约谈,个别领导的约谈提工作要求多,提廉政要求少。

(二)解决学习贯彻落实不够实的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注重学了多少篇目,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有时不求甚解、学用脱节,开会时照本宣科、泛泛而读,却没有入心入脑付诸于实践,学用结合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导致落实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存在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不到位的问题。

(三)解决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等监管难,管理不到位, 风险多,如领导干部参与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其他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酒驾等,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四)解决较真逗硬不到位的问题。个别领导工作抹不开情面, 存在宽松软现象。有时执行上级要求打折扣、搞选择,不能知难而上,啃硬骨头。

(五)解决“微腐败”监管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干部职工对廉政认识不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吃拿卡要。像“一包烟一瓶酒”等现象仍然存在。

(六)解决“庸懒散浮拖”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现象仍然存在,工作呆板无创新,不愿付出和担当;纪律散漫,管理松懈,制度执行不严格,怕得罪人,大局意识不强。注重形象工程,缺乏奉献精神,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不在状态,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推动不力。仍习惯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抓落实跟进不够。

四、方法步骤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时间, 2018 年10月20日至2018年 12 月2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0月31日)

召开“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对活动作出具体部署。集中学习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治中来。

(二)学习教育、对照检查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20日)

1.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从理想信念总开关入手,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 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2.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镜鉴》《永远在路上》《荣辱两重天》等反腐倡廉专题片,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珍惜党和国家的培养,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3.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根据收集的意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能深入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有作为”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

4.深入对照自查自纠。局党组要认真查找我局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精文减会、经费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对党组党建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干部个人要在集中学习、警示教育、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扭住“四风”新表现,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11月21日—12月10日)

1.建立“三个清单”。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对照查找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对照销号。

2.抓好问题整改。局党组和个人,要对照问题制定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严不实”等作风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各股室、处、所、中心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标准不高、措施不力,作风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责成“补课”。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 年12月11日-12月20日)

局党组对工作中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创新进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宣扬,引导学先进、当先进。对严重违反纪律作风的人和事要进行通报,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司法局机关党办,同时完善长效机制。对照制度规定和整改落实好的经验做法,把解决作风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和落实一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组,由姜仁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搞好工作结合。把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与年终总结考核相结合,通过奖优罚劣,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与推动2018 年工作、谋划 2019 年工作相结合,通过调研座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和群众意识,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及时提醒、批评、诫勉到位,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调整岗位、免职、处分到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采取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充分利用政务外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工作中好做法、先进典型事例、工作进展情况,为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多种形式对各股室、处、所、中心、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督查督导,了解作风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班子查摆问题整改任务台帐

 3.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个人查摆问题整改任务台帐

附件: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