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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中共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分配政法专项编制。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区直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区委机关、区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5、给市委编委呈报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6、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按照市委编委的要求,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集约用警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打破传统派出所运行模式,按照“一警多能,集约用警”的改革思路,在昭化派出所先行试点“五队一室”的基础上,根据各派出所实际,通过事权下放,警力下沉,权责一致,内部挖潜,有序推进警务体制机制改革。突破警种限制,将原来由分局承担的消防、交警、特巡警职能和管理权限下放由派出所承担,逐一理顺派出所和分局各警种之间的职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科学调配全局警力,对“五队”警力资源进行优势重组,从分局刑侦、治安等警种选调优秀民警充实到派出所,解决警力配置“倒三角”问题,实现了结构改善。今年以来,我们在基层派出所全面推行了“1+n”的警务运行模式,有效提升了派出所打防管控综合能力。今年8月,昭化派出所作为全市唯一的基层派出所在“全省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创新现场会”上交流发言。《昭化推行警务运行体制机制改革》被中央编办主管的《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7年第11期采用。

二是创新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针对我区事业单位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区实验小学等5家事业单位在全市率先开展绩效评估。印发了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和通知,明确了评估时间、程序和办法等。在指导各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小组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被评估单位,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组织干部群众测评、实地检查察看等形式,对照相应指标,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并现场打分,并汇总形成评估报告。对评估中发现的11个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通过绩效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法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得到省市肯定。

2、职能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通过印发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区级行业系统安全监管机构及责任边界,在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下设卫子、虎跳、昭化3个片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为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增核参公执法事业编制4名,共核定编制9名。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监管机构,明确了监管职责,完善了监管机制,促进了监管合力的形成。二是完善基层环境安全监管体制。明确了乡镇环境监管职能职责,全区29个乡镇(街道)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由乡镇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在现有人员编制中确定1-2人具体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三是落实依法治区机构编制保障。区依法治区办使用区司法局司法专项编制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给区委办所属事业单位区网络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名,该编制及补充人员明确由区依法治区办使用。

二是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严控超编单位用编,机构编制稳中有减。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和用编审核制度。发挥机构编制“龙头”作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政策性安置、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调动、干部调整、经费预算等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对编制数额、职数配备、经费形式等情况进行事前审核。全年共从严核定48个部门、乡镇用编,招录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生)24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94人、引进研究生8人、三支一扶转事业人员11人、大学生村官安置9人、特岗教师转聘13人、免费师范生安置4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5人、安置退伍军人10人。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更新了系统内机构编制人员调整信息,以实名制系统为基础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审核、公车改革人员审核、实名制月报在线报送以及机构编制专项统计等工作。

三是大力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核定区妇儿工委办等5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核定区委机要局工勤编制1名,重新核定40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增加区委宣传部副职领导职数1名,增核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数各1名,将虎跳镇、昭化镇等6个乡镇卫生服务站人员、编制划入当地卫生院,完成了市城乡规划局昭化分局6名事业编制及人员的划转工作,不断优化编制和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发展需要和职能变化,实行机构“撤一建一、内部调剂”,人员“统一管理,弹性使用”,打破单位编制终身制。根据职能变化和工作量增减,对部分职能减弱的单位编制进行了合理核减。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成立了区高层次人才中心(核定编制2名)、区财政信息中心(核定编制2名)、区河长制办公室(核定编制2名)3个事业单位,完成了区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调整、医保体制整合等事项。积极争取市编办支持,明确了区广播电视台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人的职级,理顺了区征拆办的管理体制,规范了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机构设置。为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区以工代赈办主任由区发改局副职兼任,完成了区委组织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相互制约机制。凡区外调入、政策性安置以及新招录(聘)人员,必须填报《新进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审核表》,经编办主任、编委主任先后签字同意后,凭区委编办出具的编制经费通知,才能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调配、工资、经费、保险等转移手续。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编,调配部门不予办理调配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截至目前,共发出编制经费通知336份,为区财政提供了准确、全面的机构人员编制信息,为各乡镇、部门经费预决算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是控编减编实现稳中有减。坚持严控总量、严肃纪律、动态调整的原则,在编人员实现了稳中有减,历史形成的全区行政编制超编问题正逐年得到消化。

六是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对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各涉改部门落实改革任务及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和运行情况评估。全部涉改部门的班子调整和人员整合已到位并正常履职,各部门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制度完善、运转高效,全面落实了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目标。切实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明确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区食药工商局盐业管理职能职责,明确两单位盐业监管工作所需行政编制从内部调剂1名,为两单位增核事业编制各1名,确保了我区盐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七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与挂牌专项督查,实行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台账管理制度,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实行台账制管理,清理整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1起。会同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就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增强了乡镇(街道)、部门抓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夯实了基层监管力量和手段,筑牢了前沿监管防线,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好转。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等部门配合,合力开展了机构编制使用核查及违规进人、混编混岗、编外用工清理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从严核定编外用工实行员额管理和劳务派遣制度,进一步理顺了编外用工管理体制。

八是高效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率先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机关群团赋码、中文域名注册续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资格审核和加挂标识工作,合格率100%,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如期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及时对已办理法人登记的53家事业单位的法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等基础数据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和完善,建成了功能完善、内容详实、查询方便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档案库。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信息校核清理工作。今年8月,省事登局局长李响检查指导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截至目前,全区事业单位共完成设立登记4个、变更登记75个、注销登记11个、补领证书3个。

九是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在对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3家公立医院、区环卫所等单位人员编制、业务职能、经费来源、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试点单位在认真调研、座谈了解的基础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章程,建立了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机构,完善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激励等相关制度。目前四个试点单位的法人治理框架已顺利搭建完成,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十是加大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深入调研为审核机构编制事项的前置条件,系统思考、创新思维跟进机构编制管理,加大了卫生计生、农业畜牧、食药工商、经济商务、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农业示范园区、亭子湖景区等行业领域调研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相关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规范“一办三中心”运行机制,推动“百镇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城市街道(社区)和谐发展、公共服务进乡村(社区)有机结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全年共上报信息(调研文章)54条(篇),《广元机构编制》采用11条(篇),广元日报采用1篇,四川新闻网采用20余篇,《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采用1篇。

3、保证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我办及时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党员e家、编办网上支部QQ群等学习平台,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季度任务清单,通过办公室主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会专题学习讨论,推动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学真用、入脑入心。“共产党员活动日”规程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程落实落地。积极参加昭化大讲坛学习,派员参加全市岗位大练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坚持每两周一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涉及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绩效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机构编制管理实务,全面优化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把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政策学精、工作底数摸透、本职业务弄熟,工作基础打牢。

二是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了驻村帮扶工作队,派驻第一书记脱产驻村,全力助推帮扶村脱贫摘帽。协调落实28万余元完成村级活动阵地建设,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协调区农业局解决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发展猕猴桃产业110亩。着眼提升帮扶户文明素质,配合开展“六化行动”,注重引导农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入户宣传脱贫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等活动,今年11月石庙村接受了市脱贫验收并公告整村退出。

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集中学习10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2次、集中谈心谈话2次、开展网上支部学习15次,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一方面以政治纪律学习为抓手加强正面教育,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了“两条例一准则”等党内规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以反面典型为镜加强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共同贪腐的不归路》、《任性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时提醒,常敲警钟,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自身建设十项制度,以争创 “三个最佳”为抓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全办干部行为自觉。

四是统筹做好依法治区和其他相关工作。落实好依法治区、社会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精神文明、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保密、环保等相关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及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系统平安稳定。

二、部门概况

我办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办本年收入合计13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88万元,占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13万元,占0.1%。

2017年我办本年支出合计13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01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1万元,各增加8.91万元,增长7.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91万元,增长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2万元,占84.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万元,占7.8%;医疗卫生支出3.8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12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制定财务制度,合理预算,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机构编制核查,机构设置改革调研,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等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51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用于机构编制核查、机构设置改革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01万元,比2016年增加8.91万元,增长7.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实行的不到位;二是由于单位职能所在,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二是加强可持续性发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