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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清明”“五一”前后 安全生产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09:14: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工作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清明”“五一”前后安全生产通知》的通知


各支部、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前后安全生产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工作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3日

 

 

广元市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前后

安全生产的通知

    

2019年“清明”“五一”将至,为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区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辖区村(居)民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清明”“五一”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五一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办事处成立“清明”“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晓军、办事处主任商友浩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分管领导张明涛担任,成员由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及村(社区)书记、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张明涛任办公室主任,任大亮负责处理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清明”“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各村(居)委会在“清明”“五一”前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村(居)民生活区的房前屋后、楼层走道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对乱堆乱放易燃物品的行为要认真进行清除。

       2.“清明”期间,要规范上山上坟祭祀的地点,严禁进入林区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林业站加强山林防火宣传和护林员的巡山力度,做到入山人员的登记注册杜绝火源入林,确保林区安全。

       3.村(社区)要加大所辖群众安全常识的宣传,注意用电安全及室内的空气流通,防止电击伤人、煤气中毒等事件的发生。村(居)民应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电断,预防火灾、火险事故发生。

三、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旅游安全

1.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坚决克服懈怠情绪,认真做好“清明”“五一旅游安全工作。按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各村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小寺山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2.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危险路段,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安办、交管办要加强对各类车辆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3.加强对旅游餐饮单位的检查,确保游客在各个环节的用餐安全,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宣传。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假日旅游良好氛围

4.倡导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和损害旅游消费者的其他行为发生。严厉打击抢团拉客、无证经营、索要小费、敲诈勒索游客等行为。对游客必须耐心细致周到,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祥和的旅游环境。 

四、加强林区的防火安全管理

    拣银岩村各社护林人员在“清明”“五一”期间要加强对林区的巡查和管护工作,及时制止村(居)民进入林区进行非生产性活动。经街道同意,安排的活动必须在空旷的场所进行,并做到人走火灭,避免因明火引发森林火灾(警)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办事处交通安全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驾人员和村(居)民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村(居)民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做到文明行车。

       六、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小区物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的供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对线路老化、零乱等现象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和更换,对供电设施中有使用铜线、铝线等其它导线替代保险丝的现象要及时纠正,要避免因供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为切实落实“清明”“五一期间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安监办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村(居)、企事业单位、棚户区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和重大活动现场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八、加强“清明”“五一”期间的值班和信息工作

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及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