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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10:51:36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站所:

为深入排查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昭安办发〔2019〕60号 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定于2019年11月至12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城镇燃气领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吴治国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刘方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蒲卿副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贾仕宏担任,鲁平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2019年11月至12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5日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11月6日-11月20日)。配合区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11月28日前,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社区要按照总体要求和治理重点内容,开展好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非法游商倒装、使用翻新的报废钢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燃气燃烧器具等的危害,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动态报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5日